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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9/18 14:58:27   发布机构:办公室   栏目:法律法规   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教学秩序,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沈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把住进货关,以防为主,对可能突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沉着应对、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特制定沈阳药科大学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李炜芳

副组长:王斌、尹戎(负责南校区)、张军(负责校本部)

组  员:施忠仁(负责南校区)

郎显锋(负责校本部)

谭永江(校本部餐厅经理)

刘  坤(校本部餐厅经理)

张洪涛(南校区餐厅经理)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相关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报告,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1小时内通过学校党政办公室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详细报告事态的发展情况。

7.如因发生食物中毒封闭食堂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开餐情况,在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学校将及时与周边高校联系,请求支援,帮助学校提供必要的主食和简单易操作、易保存的副食。另一方面,从周边饭店购买一些食品,保障师生就餐。

三、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协助保卫处封锁现场,禁止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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