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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通知公告
 

关于报销采暖费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8 19:56:19   发布机构:办公室   栏目: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按学校规定:报销采暖费的教职工10月8日至12月31日止,每周一、三、四、五上午8点20分到11点带发票到后勤管理处二楼办理报销采暖费事宜。

铁西医疗器械学院教职工10月8日到11月30日止,每周二上午9点到11点办理,地点:铁西校区二楼原总务科。

报销采暖费标准及要求

学校职工的采暖费标准及要求:

正校级、副校级、教授、正高采暖费报销标准140㎡。

正处级、副处级、副教授、副高采暖费报销标准105㎡。

正科级、副科级、中级职称、技师、高级工采暖费报销标准85㎡。

初级职称、中级工、初级工采暖费报销标准60㎡。

上述是男教职工报销采暖费的标准,女教职工符合学校规定的同样按以上标准执行。

女职工符合报销采暖费标准条件的五条:

1军属2大龄3离异4两地5丧偶,女教职工必须持有效证明及复印件。

注:如职工有一处住宅只按级别标准报销,如小于级别标准的住宅只能按实际面积报销,若有两处住宅,须持有效证明按级别标准报销。女职工享受两地采暖费标准的,到退休年龄时不再享受采暖费报销。

由学校供暖有住房的教职工,如外面有住房的须达到采暖标准的,请在外面(供暖公司)开发票时找差。

联系人:赫峰 联系电话:2398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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