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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通知公告
 

关于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9 16:49:54   发布机构:办公室   栏目: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安全防火工作,提高广大学生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稳定。现将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1、严禁在寝室内存放、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电暖器等电器设备。

2、严禁私自更换寝室内电路设备的任何装置,严禁私接电线、开关,严禁移动、破坏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

3、学生离开寝室或就寝时应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4、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均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将违章电器予以没收。

希望全体同学安全用电,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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