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预算价格调整及办理工程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5 11:17:22 发布机构:办公室 栏目: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各相关科室:
现通知9月1日之前所做工程项目执行原有辽宁省2010房屋修缮工程造价定额标准,按定额规定费率标准取费,从9月1日起所有工程项目预算均应采用广联达软件编制上报进行取费。
现请各相关科室通知乙方施工单位尽快上报竣工报告,经使用单位、主管科室及技术室验收签字后上报后勤管理处申请工程结算。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预算,原有上报的预算一律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重做,技术室按照实际发生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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