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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通知公告
 

学校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程序

发布时间:2013/09/06 16:24:36   发布机构:办公室   栏目: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各相关科室:

按照后勤管理处处务会工作要求,从2013年开始,学校两个校区所有大、中修工程竣工后,需按如下程序申报结算:

1.施工方需根据合同内容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申请验收。

2.工程验收分别由后勤管理处两个校区主管领导主持,参加人员如下:

① 施工单位负责人

② 使用单位负责人

③ 主管科室负责人

④技术室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3.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方需将《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结算书》一并递交给技术室,技术室根据施工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和《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同上报后勤管理处审批,通过后上报学校监察审计室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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