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按照后勤管理处处务会工作要求,从2013年开始,学校两个校区所有大、中修工程竣工后,需按如下程序申报结算:
1.施工方需根据合同内容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申请验收。
2.工程验收分别由后勤管理处两个校区主管领导主持,参加人员如下:
① 施工单位负责人
② 使用单位负责人
③ 主管科室负责人
④技术室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3.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方需将《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结算书》一并递交给技术室,技术室根据施工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和《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同上报后勤管理处审批,通过后上报学校监察审计室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