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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法律法规
 

沈阳药科大学变电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5/08 10:28:42   发布机构:办公室   栏目:法律法规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有关电力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用电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变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用电,应对突发用电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臧运民

副组长:韩会良、唐  琳

组  员:金  冈、徐  宏、王忠来、富军杰、雷德权、陈忠满、段文杰、梁慎义

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对突发的电器火灾事件和停电事件采取紧急的应救措施,对所需的人员和物品进行统筹安排。

副组长及时进行组织联络,保证抢救、抢修物资及时到位。保证技术人员和抢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抢修工作顺利进行。

组员主要负责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

二、具体要求及应急措施

(一)在供电运行期间,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的手机要昼夜开机,保持畅通。

(二)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组长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指挥抢险,保护现场,协助当地电力监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工作,不得隐匿瞒报。

(三)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火灾现场成立临时应急自救小组,其人员构成一般为当班人员,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并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如果事态难以控制,应迅速向消防部门请求增援(报警电话119)。

1.火灾发生的初期,现场人员应抓住灭火有利时机,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立即采取措施全力扑救,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住火势。

2.断电灭火,电力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触及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件。因此发生火灾后,应该沉着果断,设法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在没有切断电源时千万不能用水冲浇,而要用砂子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3.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要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发生中毒事件。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必要时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并拨打医疗救护电话“120”,或送往医院抢救。

4.灭火扑救应按照“先控后灭”的程序,先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然后扑灭、消除火源,防止事件扩大。

5.当现场灭火条件不具备或灭火无效时,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现场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6.变压器油闪亮点大都在130~140℃之间,有较大的危害性。如果只是容器外面局部着火,而设备没有受到损坏,可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红卫912、干粉等灭火剂带电灭火。如果火势较大,应先切断起火设备和受威胁设备的电源,然后用水扑救。

7.要防止着火油料流入电缆沟内。如果燃烧的油流入电缆沟而顺沟蔓延时,沟内的油火只能用泡沫覆盖扑灭,不宜用水喷射。

8.一旦发生停电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贴出书面通知,告知广大用户,并利用学校后勤平台下发紧急通知,使学校各部门做好停电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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